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夫妻两方债务的范围是怎么确定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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夫妻个人债务的范围的确定:

1、一方的婚前所欠债务的;

2、婚前双方约定一方所负的债务;

3、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;

4、婚前一方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人所负债务。

【法律依据】
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三条

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:

(一)一方的婚前财产;

(二)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;

(三)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;

(四)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;

(五)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。

第一千零八十九条

离婚时,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。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,由双方协议清偿;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判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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