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审由基层人民管辖:
1、一般的民事案件的一审都是由基层人民管辖,但是也存在特殊情况。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凡是重大涉外案件;在当地管辖区域有重大影响的案件;最高人民确定的,由中级人民管辖的案件等情况,是由中级人民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的。民事诉讼案件实行地域管辖轮基明,民事诉讼地域管辖以原告就被告为基本原则,一般是指由被告常住地的管辖。但是特殊情况或者指定的民事案件不能由基层人民管辖;
2、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,首先要符合起诉的条件,即原告必须是与该案件有直接关系的行为人;必须要有明确的被告;必须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以及事实和理由;该民事案件必须是属于人民受理的诉讼和管辖范围。当事人在起诉时腊告要向人民提交起诉状,起诉状中必须包含原告及被告的基本信息及情况。人民在受理民事诉讼案件时,如果案件适合调解的,理应先进行调解,但是当事人明确表示不接受调解的除外。对于当事人起诉的民事案件,不超出管辖范围的,必须要进行受理,同时需要及时通知当事人案件的受理情况。
综上所述、一般情况下的一审由基层人民管辖。但是除了比较特殊的第一审民事案件,由中级人民受理管辖以外,其他民事案件的一审由基层人民负责管辖。
【法律依据】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七条
人民审理民事案件,必须以事实为根据,以法律为准绳。
第
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。人民审理民事案件,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,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。
第九条
人民审理民事案件,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;调解不成的,应当及时判决。
第十条
人民审理民事案件,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、回避、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