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不可以。 法定退休年龄是指1978年5月2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原则批准,现在仍然有效的《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》和《关于工人退休、退职的暂行办法》(国发【1978】104号)文件所规定的退休年龄。
Copyright © 2019- okpi.cn 版权所有
违法及侵权请联系:TEL:199 18 7713 E-MAIL:2724546146@qq.com
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